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紧急求助,谢谢你们!
2009-02-05 20:14:02 来源:
问题:您好 ,我是北京市一个个体工商户!我的一个员工来我这里上班当时没有签合同,是 2007 年 7 月份左右来的,但是现在我不能用她,所以我将她辞退了,所有的工资我都结算清楚。可是现在却来告诉我要去申诉我,因为我没有按照新劳动法来,如果按照那个法律,她说我好像要支付工资除外的双倍工资补偿。现在我想咨询下,我该怎么做?才能将我的损失降低到最小,我的小本经营。可经受不起!求求你们帮助我,我会由衷的感谢!无奈啊!如果有愿意帮助我的,请记得一定告诉我具体步骤!我真的很不容易,我不想毁于一旦!求求你们了!祝你们工作愉快、全家开心!
回复:新的《劳动合同法》从 200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,按照新的《劳动合同法》,用人单位(包括个体工商户)应当在新法实施后 1 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,否则就要支付双倍的工资。支付双倍工资的时间从 2008 年 2 月 1 日 开始计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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